高考改革“江苏保障机制”保障了什么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提出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针对江苏省高中学生选科的实际情况,在高考综合改革制度框架内,建立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四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任何再选科目出现考生选考比例明显偏低、严重失衡的情况,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障比例,用于计算该再选科目考生等级赋分的基数,以满足国家对该学科的人才需求,保证高考公平公正。针对当前学生选考实际,先实行化学科目保障机制,保障比例为25%。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25%时,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
为什么考生相对不愿选择物理和化学科目?笔者认为,一是物理和化学的抽象概念占比高,学生较难理解;二是物理和化学的知识前后关联度较高,需要投入更多学习精力;三是物理和化学的许多理论采用数学公式呈现,学生担心表达不够精确。
保障比例的测算主要依据国家人才宏观需求和高校人才选拔现实要求,体现在:一是满足国家人才的需要,二是满足人的现代化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三是满足素质教育实施的需要,即不仅要促进学科均衡发展,更要体现素质教育正向引导。化学科目25%的保障比例,既包含人才选拔和培养中与化学直接相关的显性需求,又包含与科学思维、科学素养相关的隐性需求,基本符合化学选科和其他选科群体的心理预期。
笔者认为,出台再选科目保障机制,逐步细化配套政策,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实施过程,江苏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国家人才需要,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和人才培养,有利于基础教育健康生态的形成,有利于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是高考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所有考生和全社会的期待。